你说这人要是倒霉起来,喝凉水都塞牙。我一睁眼,就晓得自己着了道——穿进了一本前几天还骂骂咧咧吐槽的狗血小说里,成了那个流落在外、正在翻垃圾桶的豪门真少爷。书里头写他嘛,惨是真的惨,认亲回去后,爹不疼娘不爱,假少爷还处处给他下绊子,最后憋屈得差点跳楼。我低头瞅了瞅手里刚扒拉出来的半旧不新的帆布鞋,心里头那股子邪火蹭蹭往上冒:“这叫什么事儿啊?别人穿书不是王爷就是总裁,到我这儿,开局一个破麻袋,装备全靠捡?”

这《豪门真少爷在捡垃圾[穿书]》的破剧情,真是一点水都不掺。原身性子软和,只知道逆来顺受。我可不一样,在原来那个世界啥苦头没吃过?捡垃圾咋了?靠自个儿双手吃饭,不丢人!关键是,得活出个样儿来,不能照着那倒霉剧本走。

头两个月,我算是把这片区几个垃圾桶的“黄金时间”摸得门儿清。哪个小区老太太爱扔半新的玩意儿,哪个写字楼晚上能淘到还能用的电子产品,我心里有本账。跟巷子口收废品的王大爷混熟了,他一口浓重的方言常笑话我:“后生仔,看你手脚麻利,不像吃不了苦的,咋就干上这个喽?”我就咧嘴笑:“老爷子,这您就不懂了,垃圾分类,资源回收,咱这也是为环保做贡献嘛!”这话不假,我凭着以前那点知识,还真把收来的东西分门别类,能修的修,能改的改,愣是在废品站旁边支了个小摊,卖点实用又便宜的小物件,慢慢竟也攒下几个钱。

日子是能过了,可心里那根刺还在。我知道,按照《豪门真少爷在捡垃圾[穿书]》里写的,我那豪门爹妈就快通过我那枚丢不了的胎记找上门了。书里这时候的原主,那是欣喜若狂,以为苦尽甘来,结果一脚踏进更大的火坑。我可不能重蹈覆辙。我得想想,那豪门里头,缺的是啥?难道真缺一个唯唯诺诺、等着施舍的“真少爷”?

就在我琢磨怎么应对的时候,机会它自己撞上来了。那天我在一个高档小区后巷,竟捡到几本被雨水泡了一半的国外原版旧书,是关于早期艺术品投资和鉴定的。我如获至宝,晒干了,晚上就着路灯一个字一个字地啃。你别说,这穿书大概还附赠了点语言天赋,啃起来没那么吃力。结合我以前刷过的那些杂七杂八的资讯,我脑子里渐渐有了个模糊的想法。

果然,没过多久,一辆锃光瓦亮的黑车停在了我的小摊前。下来的人西装革履,眼神里带着审视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。我看着他们,心里出奇地平静。他们递过来一份亲子鉴定报告,我扫了一眼,没接,只是擦了擦手上的灰,说:“认亲可以,但我有个条件。我现在过得挺好,不想突然换个活法。给我点时间,也……请尊重我现在的生活。” 来人明显愣住了,估计没见过这么淡定的“垃圾佬”。

我没全信他们,但也半推半就地搬进了顾家(对,书里我那便宜爹姓顾)。一进那金碧辉煌的别墅,我就感觉到四面八方打量的目光,尤其是假少爷顾明轩,那笑容温润,眼神却像淬了冰。我没像书里那样怯场,该吃吃,该喝喝,没事还溜达出去照看我的小摊,跟王大爷扯闲篇。顾家人大概觉得我烂泥扶不上墙,除了最初那点愧疚,很快冷淡下来。正合我意。

转折发生在一个小型家族聚会,有人为了讨好顾父,送来一件号称是清代早期的瓷瓶。众人传看,赞不绝口。传到我跟前,我摸了摸瓶口,又对着光看了看釉面,心里咯噔一下——那本泡过水的鉴定书里,正好提过这种后世仿品的特征,做得虽精,但有个极细微的釉料破绽。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用不大不小的声音,带点迟疑的口气说:“这……这釉色看着咋有点‘愣’呢?跟我以前在……在废品站见过的一个仿货有点像。” 满场瞬间寂静。顾明轩轻笑:“弟弟,不懂就不要乱说。” 顾父脸色也不好看。但送礼物的人脸色变了。

后来他们私下请了真正的高手来看,果然是个高仿。我那一句带着“废品站”气息的质疑,歪打正着。顾父看我的眼神第一次有了变化,不再是单纯的怜悯或嫌弃。我趁机提出,想试试接触一些家族里不太受重视的、边边角角的产业,比如……那些库存积压货品处理,或者不太成功的投资项目清盘。理由很充分:“我在下面摸爬滚打惯了,或许能看出点不一样的门道,总比闲着强。”

这下,我终于把《豪门真少爷在捡垃圾[穿书]》这个开局,彻底扭了过来。书里只写他捡垃圾是悲惨,是耻辱。我却从中练出了眼力,磨厚了脸皮,更摸透了最底层的人情世故和物尽其用的道理。豪门不缺钱,但常常缺这种从泥土里长出来的、对物品和机会最本能的嗅觉。我开始用我那套“捡垃圾”思维,去梳理那些被家族视为“垃圾”的资产,该拆的拆,该组的组,该找准时机抛售的抛售,竟真盘活了几处。

顾明轩开始坐不住了,手段渐渐露骨。可我早就不是那个等着被欺负的小可怜。当他一次设计想让我在重要客户面前出丑时,我直接用从废品里淘换来的、自己琢磨改装过的一个小工具,当场解决了客户带来展示的一个小技术故障(那故障原理恰巧跟我修过的某个旧电器类似)。客户又惊又喜,合作自然谈成了。

如今,我在顾家算是站稳了脚跟,方式却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。我那间小屋还留着,小摊偶尔还去,王大爷见了我依旧喊“后生仔”。顾家上下提起我,表情复杂,不知该说我是不拘一格,还是本性难移。

夜深人静时,我偶尔会想起那个让我咬牙切齿的开局——豪门真少爷在捡垃圾[穿书]。现在倒觉得,或许得感谢这个离谱的设定。它没给我锦衣玉食,却给了我一副最坚硬的铠甲,和一双能从最不起眼的尘埃里,看见价值的眼睛。那本书的剧情,早被我这只意外飞进来的蝴蝶,扇得面目全非喽。路还长,但我心里踏实得很,毕竟,能从垃圾堆里一步步走出来的人,还怕啥风浪呢?